罗汉灯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罗汉灯(第二批省级) 罗汉灯是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农民自娱自乐的一种灯彩活动,融傩舞、杂耍、武术于一体,配以打击乐伴奏,以力与美的叠加造型,表达繁衍生息、祈福辟邪的主题,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表演难度很大,颇具观赏性和艺术性。 罗汉灯源自明代,至今已有500多年历史,70年代以前在东乡县广为流传,90年代后,其余各乡镇表演团队相继自然解体,现仅在小璜镇孙家圳流传。每年正月初一至元宵,由罗汉头组织,孙家圳各家各户抽出30余名演员,吃过麻子、拜过金花小娘、银花小姐和祖庙后,在旧屋或空旷之地表演,有时在农闲时农民亦会组织操演。 罗汉灯共有24人组成,其中大罗汉14人、小罗汉4人、罗汉头1人、领队1人、乐队4人。表演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为罗汉头舞蹈,由师傅表演罗汉在庙生子全部过程的傩舞,后半部为众罗汉和童子表演,通过武打和60多种高难度造型,表现人丁兴旺和众罗汉在民间做善事的情景。 受市场经济冲击,外出务工潮的兴起,自觉学习罗汉灯者越来越少,艺人们渐呈老龄化,传承队伍已现青黄不接之态势,如不及时抢救,孙家圳罗汉灯亦将陷入自然解体的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