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怪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八大怪是河北省隆化县独有一种传统民间灯舞,形成于清道光年间(1821年前后),兴盛于清末至中华民国期间,至今已180多年。新中国诞生后,很快得到普及与发展,文革期间又几近灭亡。1984年以后,经过隆化县文化部门挖掘、整理、提高逐渐成为隆化乃至河北省的文化品牌。 隆化满族八大怪是一种民间道具灯舞。它是八种淡水动物造型所组成。八怪有:龟(王八)、鲇鱼、螃蟹、青蛙、虾米、蜗牛、鲤鱼(女)、蚌(女)。因道具特殊,动作怪异,因此而得《八大怪》之名。民间用这种表演形式主要是为了丰富祭祀、祈福、庆典等活动。每年的正月十三至十五火神庙盛会和各种时令庙会大典《八大怪》都会一展风姿。人们不但用他们来祈祷风调雨顺,还用于进行强身健体、休闲娱乐等活动。 八大怪的表演及套路也有其特殊性。表演者将做好的怪型背在身上,伴着锣鼓点的节奏型随人而舞动。主要以:二龙出水、剪子鼓、串黄瓜架、套葫芦、龙摆舞、编拍子、王八旋窝、蚌大翻转、鱼跳龙门、王八戏蚌等队形和绝活进行表演。因八大怪造形独特逼真,表演恢谐活泼,场面壮观,气势恢宏,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并在各地众多的花会档目中独树一帜。 道具更具有特色,首先用竹片扎成动物模型,模型均在1.5米左右大小,然后在用纸裱糊、彩画。造型惟妙惟肖、形象逼真。如夜晚表演,在道具造型里放上蜡烛,更是活灵活现,灯舞结合,非常壮观。 2005年县文化馆又把八大怪做为民间舞蹈搬上舞台,对道具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用纸裱糊改用彩绸裱糊,再配以彩绘和各种颜色的亮片,使其造型更加靓丽,色彩更加鲜艳,表演者在表演时,身背道具戏曲彩装装束,采用本型独特的行进舞步,手持各类兵器,在潮水般的锣鼓声中起舞,并随着节奏逐渐加快而进入表演0。 八大怪曾在1991年参加河北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开幕式大型团体操的文艺表演。受到国家体委、民委、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厅等领导的赞誉,并给予高度评价。还多次参加了承德市调演和省展演。均获大奖。2007年被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