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河灯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撒河灯”主要分布宽城满族自治县桲罗台乡西卜子村。桲罗台乡位于宽城满族自治县西南部,潘家口水库上游,迁西县交界处,总面积80.8平方公里,总人口7350人,10个行政村,117个居民组。 “撒河灯”项目始于清代(高宗乾隆年间),适应于宽大的活动水域,形式独特、壮观,为典型的的传统民俗“祭河”活动之一,有显著固定日期(阳历7月15日),有强烈地域依附特征,此活动在当地影响较大,每年固定日期当地水域均有此项目活动。 “撒河灯”表演一般需要四条船,每只船上撒河手四人,乐队六人一条船,船两侧插小红旗,由会首统一指挥,内容有“二龙戏珠、龙摆尾、鸳鸯戏水、百花齐放、天女散花”等多种形式。河灯道具多为纸制作的,河灯托板可用泡沫或葫芦瓢块制成,河灯大小规格不一,颜色齐全,会首一手持红灯,一手持绿灯作指挥表演手势,按固有水域前进布灯,乐手前行并演奏曲牌,曲牌大致可分《大工调》、《龙尾》等。 表演时,把河灯手均装在每条船内,两条头牌船并列驶向河心,另两条船并列驶向距离多方200米以外,装上另一种河灯。一切准备好后,由头领举起红色河灯,在头顶上晃三晃,这时乐队击三通鼓后,唢呐齐鸣。20多分钟后,头领手持红、绿灯(甲船为红、乙船为绿灯),用各种不同的暗号表演,乐手在两条船的前面,吹打不同唢呐曲牌,找准距离不同形式撒向河里,随着河灯渐渐远去,头领一手持红灯,一手持绿灯做停止手势,伴奏乐手尾声。按照顺序驶向河边,清点人数,回去会餐一顿,休息。 此项目代表性传人张殿俭先生健在,常年从事于农村文化活动,精通民俗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