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蒙古包营造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蒙古包是蒙古族和北方游牧民族最有代表性的民居,早在秦汉时期就以“穹庐”、“毡帐”等名称见之于我国史籍,从清朝开始以满语音译和意译的方式改称“蒙古包”。 蒙古包以木头、毛绳、毡子三位一体的材料,“套脑”(天窗)、“乌尼”(伞股式辐射的椽子)、“哈纳”(网格状木围墙)三位一体的架木,幪毡(覆盖天窗的部分)、顶篷(覆盖“乌尼”的部分)、围毡(覆盖“哈纳”的部分)三位一体的苫毡,组合成一种最适合北方气候和游牧生产的独特民居。由于它基本上是一种“三段组合”的房屋,可以化整为零,材料也轻捷便携,可以反复使用,所以建造、拆卸、搬迁、修理都十分方便。 西乌珠穆沁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北部,旗内蒙古族居民近五万人,占总人口的68%。西乌珠穆沁旗蒙古包制作工艺讲究,结构主要由架木、苫毡、鬃绳三部分组成,一般采用榆木制作,构架中不能有铁钉。这种蒙古包内部宽敞舒适,用特制的木架作“哈纳”,用两至三层羊毛毡围裹,再用马鬃或驼毛拧成的绳子- 在外。其顶部用“乌尼”作支架,呈天幕状。圆形尖顶开有天窗即“套脑”,“套脑”上覆盖四方的羊毛毡,可通风、采光。 陈巴尔虎旗蒙古包又称“苇帘蒙古包”,系用苇子建成。陈巴尔虎旗人于清代雍正十年(1732)自齐齐哈尔迁至蒙古,驻守呼伦贝尔,他们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柳条和湖边的芦苇搭建了夏天住的蒙古包。这种蒙古包就地取材,手工制作,简洁实用,美观大方,不渗不漏,凉爽宜人。 蒙古包营造技艺由架木和苫毡的制作及装饰等环节构成,它集木工、刺绣、雕刻、绘画、编织等为一体,集蒙古族民间手工技艺之大成。蒙古包及其营造技艺是蒙古民族游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长期的生产斗争、生活实践中积累形成,与自然环境相适应,具有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格。“哈纳”具有伸缩性,能自由变化,蒙古包的高低、大小可按需要调节,遇到雨季、风季气候突变和居住人口增减等情况都能应付自如。圆形结构造型减少了风雨和沙尘对蒙古包的袭击,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蒙古高原严寒、酷热的大陆性气候。技法独特、传承久远的蒙古包营造技艺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当前游牧生活逐渐转向定居生活后,蒙古包营造技艺趋向衰微,值得认真总结和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