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汀江中游黄金地段的上杭县,有着浓厚的客家风情,每年春节期间,上杭城乡盛行“打龙灯”(即龙灯舞)习俗,在锣鼓喧天,喜炮轰鸣中,金碧辉煌的“龙灯”在“龙珠”的引导下上下翻腾,左右旋跃,气势非凡。十余个青壮年男子,身着青色红边的唐装,各手持安有竹把的“龙头”“龙身”或“龙尾”,在节奏感极强的锣鼓声中,紧密配合把黄龙舞得栩栩如生。 相传,上杭“打龙灯”源自宋朝,由中原传入,至今已有近千年历史。早期的龙灯是用竹篾扎好灯架,用纸糊上后画上龙鳞,每节互不相连,各节灯中点亮牛油灯火,在晚间舞起来十分好看。如今的“龙”也与北方的一样,用质地轻薄的布蒙上,再画上鳞和颜色,每节之间用布连接,用干电池灯。一条龙的神,全在龙头上,所以龙头较大、突额、大眼、张开大口、龙角、龙须等制作精美,虎虎有威。 客家人对龙有着特殊的好感,把它视为圣物,所以每有龙灯来,家家户户竞相“接龙”。即放起鞭炮把龙引来,到家中表演,认为全家一年中就会平安富贵、好运连连。但客家人素有礼让的风格,龙灯来了以后,按序迎接,一家一家轮流过来。或集体商定共同接到村中宗祠中表演,以分享平安富贵。 舞龙习俗是中原文化的延续与发展,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追求幸福的情怀。舞龙灯为节日或重大庆典活动增添了隆重热烈的气氛,从龙的制作、表演、锣鼓各方面都有比较高的欣赏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以及为构建和谐社会所体现出的社会价值。(县文体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