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板大鼓是夏津县及整个鲁西北地区老百姓喜闻乐见,不可缺少的文化娱乐形式,据考证木板大鼓很早发源于鲁西北一带农村,以后流传我国北方各地。是由明朝年间的鼓词、运河号子、民间小调演变而来,距今已近300多年的历史。清朝光绪年间,我县民间艺人吕廉山自幼聪慧过人,喜欢在乡邻乡村唱些民间小调及演讲传奇故事,又请教当地老艺人,形成木板大鼓雏形并在各地演出,在济南一带很有名气。并收有范其风等许多徒弟。第三代传人王长志在第一届山东省曲艺大赛中荣获一等奖,1958年在怀仁堂受到1、1等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木板大鼓原来是有一人持三弦伴奏,一人左手持木板、右手持楗击鼓演唱,二人或三人表演形式。上世纪20年代末,由于说书艺人受场地和经济收入制约,为了演出方便又迎合观众的欣赏需要,以第四代弟子张振武为主和陈立江、刘振清,共同创建发展成为单人演唱形式,去掉了三弦伴奏。演员利用手中的板和鼓,击打出丰富多彩、起伏跌荡的鼓套子,形成优美的旋律,配合自己的演唱,可谓运用自如、得心应手。此曲种唱念结合,唱腔以板腔体为主,念白以当地口音为主,稍带有普通话。女曲调悲壮时苍劲高昂,幽默时滑稽可笑,抒情时悲怨缠绵,颇具地方特色。经常演出的剧目有《隋唐演义》《包公案》(施公案》《杨家将》《秦香莲》《刘公案》《响马传》《小英节烈》《双逛灯》《郭三元偷拱》《朱卖臣休妻》等。木板大鼓的形成,对西大鼓、京韵大鼓、快板书等形式的产生,起到重要的影响。 特别是夏津县说书艺人张振武在木板大鼓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创新并创作出大量艺术作品,使木板大鼓这一古老曲目既保留了传统风格,又更加接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1957年,在首届山东省曲艺大赛中,张振武表演的木伴大鼓《宋卖臣休妻》,荣获三等奖,并获“山东省曲艺家”称号。 木板大鼓这—曲种,在夏津这片土地上,经过几代说书艺人的发明、创造和改革,成了当地文化的缩影,确实给当地的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欢乐和精神享受,对提高人民群的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起到了极大的影响。 由于现在电视、电影的广泛普及,文化生活多样化,木板大鼓这—曲艺形式也受到很大的冷落和影响,—些老艺人年龄逐渐增高,年轻人爱好者极少,有些传统剧目,已面临失传边缘。目前,夏津县领导和文化主管部门,正在齐心协力、积极努力,进行抢救,有些传统曲目,我们仍在挖掘整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