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穿花为烟台非物质文化遗产。 “穿花舞”又名“戏灯穿花”,流传于胶东半岛腹地栖霞臧家庄镇泊子村一带,是手持花灯扮演各种戏曲人物的集音乐、戏曲、舞蹈、民歌等为一体的综合民间表演艺术。栖霞的“戏灯穿花”由当地“民间小戏”(也叫“草台戏”)发展而来。“戏灯穿花”产生于元朝,发展于明清,清末民初兴盛于泊子村,并辐射到周围十多个村庄。在泊子村,男女老少都玩“灯”,家家户户都会跳“灯”。 “戏灯穿花”一般由24人组成,男女各12人,主要有“头灯”一人,是演出的核心;另有身着不同戏装的男女“灯花儿”各数十名。“戏灯穿花”是“草台戏”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演出时,一般可分为“开台”和“收台”两种形式。“开台”即为戏班班主在临开演之前,带领已经化好妆的全体演员,手持插满簇花的“烛灯”在台前广场处跑“戏灯穿花”,跑完“戏灯穿花”后,将“灯”悬挂于舞台四周的木柱上或布置在舞台的台口前,然后演出正式开始。“收台”是指戏剧演出结束后,大部分观众仍意犹未尽,于是戏班班主带领参加演出的演员们穿着演出服装,到当地村庄内再跑“戏灯穿花”,并唱“灯戏”送上美好的祝福。 “戏灯穿花”的道具主要有花盆、蜡烛、簇花。花盆是由木条制成方形,上大下小,再粘糊彩绘,灯后固定木条,以便手握。蜡烛固定在花盆底部的十字形木架上。簇花由人工扎制而成,主要有迎春花、荷花、牡丹、菊花、百合花、月季等。 “戏灯穿花”的步法要求步子小而轻,使花盆平稳,花儿颤动,而烛火不灭。队形变化主要有“剪子股”、“八字”、“四门斗”、“龙摆尾”、“双菱花”、“蛇蜕皮”等。舞蹈时,花盆随舞蹈者起起伏伏,进进出出。舞者的扮相、动作、表情各不相同,县官的狡猾与滑稽,村姑的纯真无暇……各色人物在这一小小舞台上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演出的剧目有《打渔杀家》、《武家坡》、《锯大缸》等。 歌唱部分为“十二月对花”,又称“灯歌”,在舞蹈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个“股节”,舞者随着激越的鼓点分男女排成两行,在琐呐、二胡等乐器的伴奏下,一男一女成对扭着、跳着出现在中间,对唱“十二月歌”。对唱是一问一答,一唱一和,歌词风趣而富有哲理。每个月都有一种代表性的花儿,回答时也恰如其分地说出一个与花儿有关的典故或传说。如:问“正月里是什么花人人所爱?什么人手扯手走下山来?”答“正月里是迎春花人人所爱,梁山伯祝英台走下山来。”问“二月里是什么花披头先老?什么人背书箱定下乾坤?”答“二月里是老公子花披头先老,孔夫子背书箱定下乾坤。”问“三月里是什么花满园所红?什么人在桃园结拜弟兄?”答“三月里是桃花满园所红,刘关张在桃园结拜弟兄”……《十二月对花》的伴奏采用小民乐队组成,乐器有竹笛、笙、二胡、木鱼等。 “戏灯穿花”流传至今,仍保持着古代戏曲的胎记,它为我们研究明清时代“民间小戏”提供了重要的原始依据,也填补了我省“民间小戏”中“跑戏灯”的空白。 “戏灯穿花”以一种独具特色的艺术形式,带着古代民间戏曲文化的胎记,在苹果之乡的沃土中繁衍生息。她虽然原始,却如刚采撷的清香带露的山花,沁人心脾;虽然粗犷野性,却以其天然的纯真,依然活跃于胶东屋脊的秀美大地上。整理者李朝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