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午苗族水鼓节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苗族水鼓节是剑河县革东镇大稿午一带的一个民族传统祭祀节日。大稿午位于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清水江南岸,西与台江的台拱镇接壤,东与岑松镇的川洞、寨章隔河相望,北与台江的施洞、老屯乡结界,南与台江的方召乡为邻,最高处交东播甲山,海拔1109米,最低处交东坡脚老虎跳清水江面,海拔455米,总面积136平方公里。“大稿午”系由苗语地名“概故阳溜”演变而来,距镇政府所在地仅两公里,是革东一带10多个苗族社区中定居较早的寨子,320国道穿过村寨境内,寨子对面是凯三高速公路,由于剑河县城整体搬于革东镇一带,目前,该村大部分田土已被征用,村寨的地理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大稿午族人为吴姓,吴姓是“Gud”(恭)支系的一支,“恭”是苗族支系名称。据调查,“恭”可以分为6大宗支,是黔东南苗族中是一个比较大的支系,主要分布在剑河、台江、凯里、黄平、丹寨、麻江、施秉、三穗等地区。关于大稿午的记载早在清朝初年汉文古籍(乾隆)《贵州通志》中说,乾隆二年(公元1736年)“祁文魁剿吴家寨”,这里所说的吴家寨就是指现在的大稿午。 关于水鼓节,它的来历有一个传说:某年,由于久旱不雨,田土干列,溪水断流,有位叫告翌仲的老祖公为寻找水源来到了今天起鼓的地方挖井取水,不慎被倒塌的泥土掩埋死亡,当天晚上他托梦给他的子女说,这个地方很好,就让他在此长眠。第二天,子女们便带上香纸前去“坟”上祭奠,此时正好普降甘露。从此之后,每当遇到久旱不雨,当地的人们便邀约来到今天起鼓的地方,进香烧纸,必显神灵,相沿成俗。 水鼓节主要分为“起鼓”和“踩鼓”两部分举行:第一部分:即每年农历六月第一个卯日之后的第一个丑日举行“起鼓”仪式。上午,身着女人衣裙,头带斗笠、倒披蓑衣,脚穿草鞋的众多中年男子敲击着木鼓、抬着一支绿头公水鸭、箩筐和酒坛从“甘栋榔”(苗语,寨中地名)出发,挨门逐户的行走,当地人称之为“走寨”。众男子抬着收集起来的祭祀物品来到村前的小溪边即老祖公掩埋之地举行“起鼓”仪式。仪式由寨中一位德高望重、人丁兴旺的老人主持。仪式上,老人右手拿着一把刀,左手拿着一只鸭子,一边吟唱,一边把鸭子杀死,并把鸭血洒向四周,众人则在一旁焚香烧纸,酌酒敬主,以祭先人。“起鼓”仪式结束后,众男子抬着木鼓回到“甘栋榔”,举行简短的踩鼓活动,寨中老人用酒回敬参加“起鼓”仪式回来的男子。第二部分:即之后的第二个丑日,全村的男女老少自发来到大稿午寨边坝子里踩鼓,此日最为热闹。活动期间,革东地区及其相邻的台江、镇远、施秉等地的同一服饰数十个村寨的上万人都穿着盛装前来踩鼓。踩鼓时,木鼓置于踩鼓坪中央,由鼓手敲击,众人围之而舞。内圈多为姑娘和新媳妇,少则三五圈,多则七八圈,人人均为盛装,光彩照人,其次为穿着长衫的中老年人,外圈则为身着布衣的青年后生,寨中年青女子还向前来参加踩鼓活动的人们敬酒。活动期间还有举行斗牛、赛马、斗鸟等活动。 “苗族水鼓节”是当地苗族人民在长期农耕生活和稻作习俗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与水和鼓有着共同关系的一种“文化空间”,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水鼓节”以祭祀先人为目的,祭祀的物品必须是一只绿头公水鸭,有别于苗族其他支系用牛或公鸡等,节日还有娱神、娱人之意,在娱神、娱人之时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期间,集中展示该区域苗族服饰文化、银饰文化和音乐歌舞艺术的平台,如苗族刺绣、花鞋、银帽、银项圈、银手镯、苗族飞歌、苗族古歌、酒歌、水鼓舞等。同时“水鼓节”以每年阴历六月第一个卯日之后的第一个丑日举行起鼓仪式,第二个丑日举行盛大的踩鼓活动,是根据流传在当地的苗族史诗《铸日造月》中的十二辰纪日的独特的历法系统,而非干支纪日,见证了苗族传统历法的独特价值。 参加苗族“水鼓节”节日活动的人,第一次仅是当地的村民,第二次则是该区域同一服饰的人们。每年阴历六月第一个卯日之后的第一个丑日之前,当地的村民便推举出一位德高望重,人丁兴旺的老人作为“起鼓”仪式的组织者,负责活动的各项事宜,到了第二个丑日则该区域同一服饰的人们都会自发参与活动。“起鼓”仪式的主要传承人有:吴通荣、吴胜能、吴今久、吴胜利、吴正江、吴旦你、吴金理、吴正坤等。 近年来,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电视的普及和网络的兴起,加之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和剑河县城的整体搬迁到革东镇大稿午村一带,对节日活动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得部分节日文化活动的空间消失,加剧了水鼓节活动的衰退,这一古老的苗族民间文化活动将面临着逐渐消亡的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