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麻土族花儿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丹麻花儿会是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众传统1,集戏曲表演、花儿演唱、商品贸易为一体,一般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三日举行,会期为五天,一年一次,规模宏大,影响深远。 举办丹麻花儿会的丹麻镇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的东部,是一个土族聚居乡镇。丹麻花儿会起源于明代后期,盛行于清代、民国及新中国成立初期。20世纪六七十年代被认为是低俗野曲会而遭到禁止,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逐步恢复。据专家认定,“丹麻花儿会”起初是当地土族群众为祈求风调雨顺、期盼五谷丰登而举办的朝山、庙会性质的传统1。经过历史的演变,它已成为展示土族民俗风情的一个重要的文化现场。丹麻土族花儿有《尕联手令》、《黄花姐令》、《杨柳姐令》等常见曲目。 丹麻花儿会上演唱的土族花儿是青海花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蕴含着丰富的土族文化内容,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丹麻花儿会历史悠久,在青海省境内的群众文化活动中一直享有盛名。保护丹麻花儿会,挖掘、抢救和整理土族花儿,意义十分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