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贡艺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热贡艺术产生于13世纪的青海黄南藏族地区,并随着隆务寺的兴盛而发展。热贡艺术主要指唐卡、壁画、堆绣、雕塑等绘画造型艺术。热贡艺术以藏传佛教中的佛本生故事,藏族历史人物和神话、传说、史诗等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包括一些世俗化的内容。热贡艺术凭借其独特的审美观念、独有的原材料和独有的传承习惯在藏传佛教、民间美术、建筑艺术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传统的热贡艺术主要在藏传佛教寺院内部创作、传承,并为藏传佛教服务。自1958年宗教改革以后,随着大量佛徒的还俗,热贡艺术开始流向民间,并在民间传播。 热贡艺术的主要创作群体分布在黄南州同仁县的五屯村、年都乎村、尕沙日村、郭玛日村等村落,又自成体系。其中五屯村以绘画为主,兼事雕塑和堆绣;年都乎村以堆绣为主,兼事雕塑、唐卡和壁画创作;尕沙日和郭玛日村以唐卡和壁画创作为主。 热贡艺术的传承方式主要以师徒传承和父子传承为主,由于历史上的热贡艺术品不追求署名,好多历史精品佳作不知作者,其师承关系只能追溯到近代以来。 热贡艺术凭借其精美的设计、艳丽的色彩和精细的线条,不仅在佛教盛行地区流行,而且也越来越受到港澳台地区以及世界各地艺术爱好者们的欢迎,在近十多年的发展中,有繁荣的趋势,但是随着老艺人的相继去世(四个大师级的画家前后于世纪之交离世)、市场经济和商品意识的不断冲击、旅游业的不断繁荣,热贡艺术精品越来越少,而充斥市场的赝品、复制品和粗制滥造的现象却越来越多,急需抢救保护。 |